公司發出錄取通知後還能取消嗎?從法律觀點解析錄取通知的效力
在求職過程中,常見的問題之一是:「公司已發出錄取通知,但事後卻通知不需報到,這樣做是否合法?」本文將從勞動契約的成立要件出發,說明錄取通知的法律效力與雇主及求職者雙方的權利義務。

📌 錄取了可以反悔嗎?錄取通知後還能叫對方別來上班?
其實,這問題我們廣律團隊最近真的常常遇到。很多企業都碰過這樣的狀況:
明明都錄取了人選,卻突然發現有更好的人選、或原本錄取的人好像有問題,這時候到底能不能取消錄取,叫對方不要來上班呢?
重點在於:勞動契約到底有沒有成立?
✅ 第一種情況:契約已經成立了!
如果你發出錄取通知後,對方也很明確回覆說:「我會來報到!」,甚至還提供資料、配合安排報到,那這時候雙方的勞動契約就算成立了。
即使人還沒來,法律上就是已經有契約了。
這時候你說:「不好意思,我們不錄用了,請不要來報到」,對方是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,甚至有些案例對方直接主張公司要照付薪水!
❌ 第二種情況:契約還沒成立
但如果錄取通知發出後,對方沒有明確回覆會來上班,也沒有任何承諾或動作,那這時候勞動契約其實還沒成立。
這種情況下,公司要改變決定、撤回錄取,就比較沒法律風險。
所以,誰先出手確認,這個時機點非常關鍵。
🔍 廣律建議:保護自己的錄取流程要這樣做!
我們廣律團隊建議企業可以這樣設計錄取通知,幫自己留下彈性:
在錄取通知裡加註條件
比如說:「須完成報到資料繳交並經主管核可後,方完成錄取程序」,這樣就不是一發通知就馬上成立契約。
設定回覆門檻
可以要求對方在幾天內書面回覆報到意願,沒回就視為放棄,這樣也保護企業避免不必要的糾紛。
重新檢視你們用的錄取通知格式
很多公司還在用人力銀行的制式通知信,那個內容常常沒有保障資方的條款。
廣律這邊建議企業可以跟我們討論一下,設計一個專屬企業、合法又有彈性的錄取通知版本。
💡 為什麼廣律重要?我們不只是解決爭議,更預防風險!
我們不是等你遇到爭議才出現,而是在你發出錄取通知之前就幫你把風險降到最低。
很多糾紛,其實都可以靠「一句話、一行條件」提早處理好,這正是我們廣律團隊在做的事情。
最近這類案例頻繁增加,強烈建議大家回去檢查一下你們的錄取流程,不要讓一封簡單的錄取通知變成日後的法律風險。
需要我們幫你檢視或修改錄取通知格式嗎?
或想制定一個能保護公司的標準流程?
👉 隨時找廣律,我們懂勞資,更懂企業管理勞資實務!